存在规避补偿义务嫌疑?天载配资业绩补偿协议被监管质疑

说明公司已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,以及公司董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勤勉尽责。要求公司补充说明股东大会《业绩补偿相关协议的议案》是否合规、是否有利于维护公司权益。雨墨科技、、均未进行现金分红,拟进行3,000万元的现金分红,其中各补偿方可分得约1,6万元。针对上述事项及公司的回函,深交所要求公司及补偿方按照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—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、股东、关联方、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》(以下简称“4号指引”)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予以回复说明:根据4号指引,除因相关法律法规、政策变化、自然灾害等自身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外,变更承诺须满足“承诺确已无法履行或者履行承诺不利于维护上市公司权益”的前置条件
要求说明补偿方首期仅以获得的1,6万元分红款中的300万元履行其补偿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,说明该延期方案是否存在规避补偿义务的嫌疑,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。回函显示,截至末,雨墨科技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6,3.23万元,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24,4538万元,合并报表货币资金为8,280.万元。要求公司及各补偿方详细论证本次延期支付业绩补偿是否符合4号指引的规定,并在此基础上充分说明本次延期的合理性。要求结合各补偿方的资产状况、所持雨墨科技股权及估值情况等,核实说明各补偿方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补偿义务的原因及合理性,各补偿方是否不具有补偿能力,是否恶意规避补偿义务,是否损害上市公司利益
,获悉,因前述相关业绩补偿协议,天载配资(3067.SZ)收深交所关注函。,公司披露《关于签署成都雨墨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补偿相关协议的公告》,我部就公告中延期支付业绩补偿等事项向公司发出关注函,公司于回函并对外披露,上述事项已于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。补偿方以4处房产提供抵押担保,要求结合4处房产的具体情况,包括产权归属、房产状态、是否存在权利限制、评估估值情况等,核实说明上述房产能否足额覆盖业绩补偿及资金占用费。要求律师对上述事项发表明确专业意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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